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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台北1日電)中國大陸今天通過新國家安全法,呼應中國大陸2011年公布的「中國的和平發展」白皮書。官方表示,制訂國家安全法,是為維護國家核心利益和其她重大利益。 中國大陸第12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新國家安全法。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說,新國家安全法重申2011年發布的「中國的和平發展」白皮書所明確闡述的中國核心利益。 大陸2011年9月發表「中國的和平發展」白皮書,內容1萬3000多字。書中指出,中國的核心利益包括:國家主權,國家安全,領土完整,國家統一,中國憲法確立的國家政治制度和社會大局穩定,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本保障。 不過,有外媒在記者會上質疑,大陸國家安全法的定義過於廣泛,條款有些含糊,存在被濫用的危險。 鄭淑娜就此表示,國家安全一詞各國定義不完全相同,但維護國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是相同的。 此外,鄭淑娜稱,大陸在國家安全法中明確提出「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」,是為適應當前中國互聯網發展的現實需要,為依法管理在中國領土上的網路活動、抵御危害中國網路安全的活動奠定法律基礎。1040701C3C5A2B262CB03D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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